当前位置:首页 > 股票 > 正文

加强中欧合作的六点建议

  • 股票
  • 2025-03-26 06:43:24
  • 51
2025年是中欧建交50周年,欧盟和中国已互为双方第二大贸易伙伴,双方双向投资存量已超过2500亿美元,基本形成供应链、产业链、价值链相互交融、深度互嵌的格局。  2024年,中欧班列累计开行量已突破10万列,比疫情前增长3倍;中国对欧投资存量达1.2万亿美元,覆盖新能源、生物医药等前沿领域。这些数据揭示了,中欧关系的实质是相互依存度不断提升的利益共同体。  近期,中美、欧美贸易关系愈发紧张,美国宣布对中国产品加征10%的关税,也对欧盟加征25%的关税,中欧双方均需寻找新的贸易合作伙伴,经贸合作迎来战略机遇窗口。  在此背景下,双方需要展现出更大的战略定力和政治智慧,通过加强对话与沟通拓展合作领域,推动构建更加平衡、包容的全球治理体系。  加强合作潜在空间  首先是产业合作空间。一方面,中欧汽车产业链深化交融合作。中国目前是欧盟最大的汽车进口来源国,2023年中国汽车出口将近503.7万辆,价值849亿欧元,其中19.2%价值来自于欧盟,销量14.2%来自于欧盟。尤其在新能源汽车领域,中国汽车制造商在欧洲电动汽车的市场份额已从2015年的5%上升到2023年的近15%。2024年,欧盟仍是中国电动汽车的最大买家,购买了中国出口量近30%的电动汽车。  另一方面,欧盟在稀土和石墨等关键原材料领域高度依赖中国。2024年《欧洲竞争力报告》提出,中国主导全球关键矿产供应链,不仅拥有丰富的关键矿产资源(如稀土产量占世界的70%),还在加工和精炼方面居于垄断地位。此外,中国还通过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在非洲、印度尼西亚、拉丁美洲投资矿产资源以及炼油设施,以确保关键原材料供应安全。而由于缺乏涵盖关键原材料整个供应链所有环节的全面战略,欧盟关键原材料供应商多元化战略成效十分有限,其中稀土(90%)和石墨(100%)等依然主要依赖中国。  第二是技术合作空间。中欧在数字技术领域优势互补。中国华为以30%左右的份额主导全球电信设备市场,阿里巴巴、字节跳动、百度、腾讯等4个超大型数字平台为欧盟提供服务,而目前欧盟缺乏超大型本土数字平台。欧盟在数字技术领域全面落后于美国和中国,目前80%以上的数字产品、服务、基础设施和知识产权均依赖第三国(主要是美国和中国)。与之对应,欧盟在传感器、电源控制以及汽车微控制器和外围设备的芯片等细分领域上具备优势。  此外,欧盟在清洁技术领域对中国由竞争转向依赖。中国在清洁技术制造能力上占据全球主导地位,尤其是在多晶硅和电池等太阳能光伏领域,中国产量占全球总规模75%以上。欧盟在风能和热泵技术、电解槽、碳捕获技术等领域具备局部领先优势,是全球第二大太阳能光伏、风能和电动汽车销售市场,未来中欧合作领域广泛。  第三是能源合作空间。一方面气候治理和绿色转型扩大中欧合作空间。中欧政府间的低碳合作多层次、多领域、全方位地展开,通过政策对接、技术合作、碳市场建设等多种方式,共同应对全球气候危机,推动双方经济向绿色、低碳、可持续方向转型。如在环境政策对接方面,中国提出的“双碳”目标与欧洲碳排放交易体系(EU-ETS)的三阶段实施计划相互补充,旨在统一双方的环保标准和减排目标,确保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步调一致。  另一方面,氢能正日渐成为中欧能源经济合作的重要领域。中欧双方高度重视氢能产业发展,将其视为未来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了长期的发展规划和战略目标。中欧在氢能领域优势互补,欧洲在氢能技术研发和标准制定的应用示范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而中国有广阔的市场需求和完善的产业链,当前双方已在国际标准、示范项目、氢能大数据、碳足迹认证、氢能装备产业化等多方面合作取得重要进展。  六点建议  第一,充分利用世界贸易组织(WTO)规则的核心框架,通过建设性的对话与合作来化解关税争端。  秉持开放、透明的原则,加强沟通与协商,借助WTO的多边机制寻求解决方案。保持基于WTO多边贸易规则的中欧互惠贸易和投资关系。对于出现的贸易争端,严格遵守WTO相关规则,通过协商处理,不诉诸单边限制,不打贸易战。同时,推动双边和多边贸易协定,积极与欧洲国家开展双边和多边贸易协定谈判,以降低关税壁垒,扩大市场准入。通过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等区域性贸易安排,推动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促进双方经贸关系的深入发展。  强化高层对话,构建互信基础。利用中欧领导人会晤及欧盟贸易专员访华等契机,优先解决电动汽车关税、技术出口限制等具体分歧,积累合作共识。要避免将人权、地缘政治等争议性问题与投资协定挂钩,推动谈判回归经济合作本质。  第二,重启中欧全面投资协定谈判,为经贸合作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聚焦核心诉求,全面落实准入国民待遇和改革政府采购。推动落实“负面清单”的实施并逐年合理缩减。改革政府采购模式,加强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主动甄别、清理各种隐形壁垒。制定“中国境内生产”标准时设置有梯度区分的境内附加值比例要求,对外商投资企业研发的技术领先产品,在确定境内附加值比例时给予额外支持。  保持战略定力,分阶段推进。优先重启技术谈判,从市场准入、知识产权保护等争议较小的条款入手,逐步恢复谈判进程。针对欧盟关注的金融、电信、新能源等领域,中方可在确保国家安全前提下分阶段开放。强化舆论引导,通过智库交流、企业圆桌会议等方式,弱化欧洲内部对“过度依赖中国”的担忧,突出协定对欧洲经济复苏的提振作用。  第三,共建“共赢”链,加强新能源汽车和关键原材料等产业深度合作。  应重视合规问题与加强欧洲本土化布局,加强全球汽车产业链深度融合和技术合作。积极推动中国车企在欧洲的战略布局,除了独立绿地投资外,也可考虑棕地投资及与当地车企和汽车服务机构的联合,以合资形式融入欧洲市场。加强产业链对接,迭代打造海外专属车型,推动产品、技术、服务、金融、云平台管理同步“走出去”。构建一套完整的新能源汽车法规框架,特别是涉及到用户信息安全、国际通用技术标准与安全法规、三电系统技术标准和安全规范、绿色供应链环保要求规范等,加强与国际标准、法规进行对接。在资源开发、材料加工、零部件制造、整车生产等环节,形成高效的国际产业体系。鼓励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开展技术合作,特别是电动出行、数字化和自动驾驶等领域研发,促进新能源汽车技术进步。  加强关键原材料在精炼加工、工艺创新和循环利用等环节合作。鼓励中国企业在欧盟提供符合环境和社会标准的投资,并进一步深化与已经和欧盟建立原材料战略伙伴关系国家的合作。欧盟在先进材料的研究和创新方面拥有国际领先的地位,中国应该鼓励企业以私人资本等形式持续深化与欧盟企业的合作,进一步提升中国在关键原材料替代材料方面的创新能力。积极探索双方在循环产品设计、研发和商业模式等领域的合作,帮助欧盟提升循环经济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中国关键原材料回收能力,支撑双方在部分关键原材料回收上的合作。  第四,在数字经济和绿色低碳等方面加强合作,构建中欧“数字绿色”合作伙伴关系。  推进中欧在数字技术应用领域合作,探索推进中欧数据跨境有序流动。中欧双方合作攻关6G通信、量子计算等前沿领域,推动中欧双方合作设立专项基金支持关键技术突破,同步制定人工智能伦理治理国际标准。规范数据安全管理和促进跨境数据流动。完善跨境数据流动“中国方案”,明确跨境数据传输评审标准和流程,为外资企业提供合规指南。探索建立中国特色数据存储与传输规则体系。推动外资企业与中国本土企业数据共享和合作,鼓励跨国公司与本土企业共同建设数字化工厂和创新中心,鼓励外资企业积极参与中国公共数据开放共享进程。加强跨境数据流动监管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全球数据治理,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合作,推动建立国际数据流动规则体系,共同应对跨境数据流动安全挑战。  加强清洁能源技术和绿色金融合作。深化中欧双方在太阳能、风能、氢能的发电及储能等领域的合作。例如,在氢能合作领域,建议在德国、中国长三角等氢能技术高地设立中欧氢能联合实验室,重点突破电解槽效率提升、绿氢储运等关键技术,推动专利互认与成果共享。推广“技术输出+本地组装”模式,鼓励中企在欧盟成员国设立电解槽组装基地。深化中欧绿色金融领域合作。中欧共同推进可持续金融分类授权法,加强银行的环境、社会和企业治理(ESG)风险监管,并在绿色金融和投资领域加快制定统一的市场标准。中欧可借助各类国际平台拓宽合作渠道,加强绿色金融的第三方市场合作。  完善碳市场链接机制。中国应借鉴欧盟的经验和做法,加快自身碳市场的建设和完善,双方可以在碳市场配额分配、试点过渡、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深入合作。推动中欧碳市场互联互通,联合制定钢铁、化工等高耗能行业碳排放核算标准,试点跨境碳配额交易机制。选取中国长三角、欧洲莱茵-鲁尔区等工业集群,合作建设“零碳工业园区”,集成中国光伏产业链与欧盟智能电网技术,实现能源自给与循环利用。  第五,进一步优化外资企业营商环境,吸引欧洲企业来华投资。  积极优化政策服务和规范政府审查模式。完善政策制定和执行机制,提前公布政策调整计划,设置合理的过渡期,并广泛征求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推广“上海经验”,优化“纳税缴费”一件事功能,深化“税路通”跨境税收服务品牌建设。提升政府审查的标准化与规范化。放开“一照多址”登记备案许可限制,优化企业登记智能预填预检等功能。建立企业需求动态响应机制,发挥欧盟外国商会作用,搭建常态化交流渠道,推动政策服务“精准滴灌”。畅通企业投诉通道,打通工作生活“小微堵点”。  改革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深化数字法院建设,建立商事调解中心。完善与国际接轨的企业评估体系,以法治化手段引导企业完善各项评估指标。加强知识产权监管力度,推进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对外资企业反映强烈、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健全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技术新产业(300832)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完善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体制机制,健全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  第六,利用好中欧建交50周年契机,全面推动中欧人才与文化交流合作。  发挥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等中欧合作平台的作用,更大力度推动中欧民间交往。如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将举办中欧建交50周年纪念日活动,邀请中欧双方的企业家、教授等进行深层次交流。另外,应推动建设中欧职业培训联合体。在塞尔维亚、匈牙利等中东欧国家扩大“鲁班工坊”覆盖领域,增设数字文化产业管理、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等新兴专业。  构建更有效力的国际传播体系,提升中华文化影响力。应加强中国当代发展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讲好当代中国改革发展故事,让欧洲更快更深入地认识中国、了解中国、喜欢中国。大力推动新科技赋能国际传播,加快生成式大语言模型、人工智能翻译等新技术广泛应用,建设汇集海量中国信息的外文网络传播平台。  打造标志性文化品牌活动,完善多层级文化交流机制。延续“旅法大熊猫”等成功案例,探索联合开发“中欧文化IP矩阵”,例如以丝绸之路为背景的影视剧合拍、数字文创产品开发。重启中欧高级别人文交流对话机制,将教育、艺术、非遗保护等议题纳入年度议程,建立中欧文化政策协同工作组,定期评估合作成效并优化执行路径。在中法、中意、中希等双边文化年框架下,增设“文化遗产修复联合行动”“当代艺术双城展”等专项活动,推动文化合作项目向中小城市延伸。(汪泓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院长,国家二级教授;高凯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研究员, 上海工程技术 大学副教授)

有话要说...